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1993—11—15批準 1994—06—01實施
為了保證消火栓、消火栓連接器、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接口的產品質量,完善計量檢測手段,根據消防器材行業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范。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消火栓、消火栓連接器、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接口的成品及生產過程中的主要計量檢測項目的器具配備原則和配備表。生產上述產品的企業均應按本標準要求進行配備。
2 引用標準
GB 223 鋼鐵及化學分析方法
GB 1957 光滑極限量規
GB 3265 內扣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參數
GB 3266 內扣式消防接口通用技術條件
GB 3445 室內消火栓
GB 3446 消防水泵接合器
GB 4452.1 地上消火栓
GB 4452.2 地下消火栓
GB 4452.3 地上地下消火栓通用技術條件
GB 4453 消火栓連接器
GB 6322 光滑極限量規型式和尺寸
GB 12514 消防接口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
3 計量器具的配備原則
3.1 本標準所規定計量檢測器具配備量為一班制生產企業的最低配備量,其中室內消火栓年產量超過1萬臺的企業,其配備量應適當增加;地上地下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火栓連接器超過2千臺的企業,其配備量應適當增加;消防接口超過2萬件的企業,其配備量應適當增加。
3.2 標準中所給“必配計量檢測器具”是生產相應產品的企業必須配備的器具。
3.3 標準中所給“可外協計量檢測器具”是生產相應產品的企業可向外單位借用或請外單位進行協作的器具。
3.4 生產不同品種規格的企業,在計量檢測器具準確度達到本標準要求情況下,必配計量檢測器具可互相借用。
3.5 標準中所給計量檢測器具準確度(或量程)為最低要求,凡高于本標準準確度的計量檢測器具均可使用。
3.6 自己配料鑄造的企業,應把可外協部分中原料分析器具上升為必配器具。
4 計量檢測器具配備規范表
4.1 室內消火栓生產企業計量檢測器具配備規范見表1。
4.2 地上地下消火栓生產企業計量檢測器具配備規范見表2。
4.3 消防水泵接合器生產企業計量檢測器具配備規范見表3。
4.4 消火栓連接器生產企業計量檢測器具配備規范見表4。
4.5 消防接口生產企業計量檢測器具配備規范見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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