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為減輕和消除石油天然氣井下作業全過程潛在的諸多風險所帶來的影響和危害,保護員工的健康及其人身、財產安全和生態環境,依據本標準提出的要求,建立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并組織實施。
本標準由采油采汽專業標準化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原石油勘探局技術安全監督處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丁致新、梁建華、聶興柱、李克真、閆進、張聯合、邱傳俊 1 范圍
本標準給出了陸上石油天然氣行業井下作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實施指南。
本標準適用于陸上石油天然氣井下作業公司。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SY/T 6276-1997 石油天然氣工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
SY/T 6283-1997 石油天然氣鉆井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指南
3 領導和承諾
井下作業公司的高層管理者應提供強有力的領導和明確的承諾,并且確保承諾轉變為必要的資源,以便建立、實施和保持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并實現其方針和目標。管理部門應充分考慮到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方針的要求,并為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的具體行動提供支持。
[NextPage]
井下作業公司應鑒于下列內容建立和維護企業文化,以支持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
----增強全員健康、安全與環境表現的信念;
----提高全員健康、安全與環境表現的水平;
----明確個人承擔健康、安全與環境表現的責任和義務;
----公司各級人員都要參與或介入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的建立和運行;
----確保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
公司與承包方的員工應當參與創造和保持企業文化。
4 方針和目標
公司應制定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的方針,并確保它
----適合于公司活動、作業或服務的性質與規模和它們對健康、安全與環境的影響;
----對持續改進和風險控制的承諾;
----遵守有關健康、安全與環境的法律法規(包括所在國和當地政府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其他要求;
----與母公司和公司的其他方針保持一致;
----體現全體員工的積極參與和監督;
----提供建立和評審健康、安全與環境目標和指標的框架;
----形成文件,付諸實施,予以保持,并傳達到全體員工;
----可為公眾所獲取。
公司應建立健康、安全與環境的目標和指標,并定期評審。目標和指標應符合公司的健康、安全與環境方針,并包括對危害和影響控制的承諾。目標和指標應考慮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體現操作和經濟的要求,反映員工、承包方、顧客及從事相似活動公司的意見。
目標應具體,指標應可測量,必要時還應考慮預防措施。
5 組織機構、資源和文件
5.1 機構和職責
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的 成功實施需要公司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這就要求各級機構責任明確,各級監督與管理機構都積極參與,同時應當在組織結構和資源分配上反映出來。
公司應對實施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有關的機構、責任、權力、義務和相互關系作出明確規定,形成文件并進行交流(可編制組織結構網絡圖)。
公司應明確全體員工個人及集體的職責,以確保健康、安全與環境的表現;同時應明確全體員工應有的責任、權力和義務。
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應反映出各級管理人員在其管轄范圍內建立、實施和保持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的具體職責。
5.2 管理者代表
公司最高管理者應在最高管理層指定一人作為管理者代表,除了其他職責外,還應明確他在下列方面的作用、職責和權限:
----確保按照本標準的要求建立、實施與保持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
----向最高管理者匯報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實施的成效,以便評審,并為改進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提供依據。
5.3 資源
管理者應為建立、實施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提供必要的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專項技能、技術、設施以及財力資源,并應定期審核資源分配。如應分配滿足井下作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需要的設備操作維修人員,現場施工作業監督管理人員,設施設備的更新補充,以及從管理體系建立到運行所需要的資金等。
5.4 培訓、意識與能力
公司應進行全面的健康、安全與環境培訓,根據各職能和層次的培訓要求,對所有人員進行培訓,以便培養健康、安全與環境意識,提高管理水平,掌握有關的技術、技能。
對承擔風險較大的特種作業人員,應在個人素質培訓、資歷、技能方面提出基本能力的要求,并進行資格考核。
公司應建立和保持一套程序(包括培訓計劃、要求、記錄、考核及改進措施等),對全體員工進行廣泛和經常性的健康、安全與環境教育、培訓,使之都意識到:
----執行健康、安全與環境方針、程序和管理體系的重要性;
----識別和控制工作活動中實際或潛在的健康、安全與環境重大風險的重要性;
----執行健康、安全與環境工作程序,滿足管理體系的要求,包括應急準備與響應要求方面的作用;
----偏離運行程序的潛在后唱歌。
5.5 承包方
公司應保證其承包方按照本標準的要求和條款運作,并與公司的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一致。工作程序應盡量便于承包方與公司及其他有關承包方的相互聯系。公司與承包方之間應有特定的關系文件,以便在工作之前任何差異都能得到解決,工作程序得到認可。
與承包方的關系文件所要考慮的主要事項見SY/T 6276-1997 的附錄C(提示的附錄)。
5.6 信息交流
公司應建立一套用于有關風險和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信息交流的程序,其主要內容應包括:
----公司內各職能和層次間的內部信息交流;
----外部相關方信息的接收、成文和答復。
公司應對涉及重大風險的外部信息進行處理,并記錄處理決定。
5.7 文件及其控制
公司應編制足夠的文件,以確保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得以充分實施,且與其需要相吻合。
文件內容應足夠詳盡,可將健康、安全與環境文件納入公司其他管理體系文件之中,不強求將其編成單行手冊的形式。
公司應保持的控制文件見SY/T 6276-1997的5.3.7.1 .
公司應建立并保持程序,控制本標準所要求的所有文件,從而確保:
----文件能夠定位;
----對文件進行定期評審,必要時予以修訂,并由授權人員確認其適宜性;
----凡對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具有關鍵作用的崗位,都能得到有關文件的現行版本;
----及時將失效文件從所發放和使用的場所撤回,或采取標識的方式防止誤用。
所有文件應字跡清楚、注明日期(包括修訂日期)、標識明確、妥善保管,并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保留。應規定并保持有關建立和修改各種類型文件的程序與職責。
6 評價和風險管理
6.1 危害和影響的確定
公司應制定井下作業健康、安全與環境危害和影響的調查和調查報告的程序文件,在對日常生產活動和所使用的材料以及社會自然環境等調查的基礎上,系統地確定危害和影響的因素。調查內容和調查報告的編制可參照SY/T 6283-1997的5.1.1和5.1.2 。危害和影響確定過程應考慮的問題見SY/T 6276-1997的5.4.1。
6.2 評價及表現準則的制定
公司應建立并保持對已識別危害的風險和影響進行評價的程序,考慮下列因素影響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序:
----人(業務技術能力、基本素質等);
----環境(自然、社會、人為);
----設施;
----材料。
公司還應對顧客提供的地質、工程設計方案進行健康、安全與環境危害和影響的評價,并形成文件。
進行風險評價時,應將已形成的評價技術、規章制度與有經驗的工作人員和其他人員的意見綜合而得出結論。對已確定的健康、安全與環境的顯著危害和影響(長期和短期的)應形成文件。
在風險評價的基礎上,公司應制定有關健康、安全與環境關鍵性的管理、活動和任務的表現準則,這些準則在生產活動中應是具體可行的。
有關制定表現準則的內容見SY/T 6276-1997的附錄F(提示的附錄)。
6.3 風險削減措施
公司應選擇、評價和采取措施來削減風險及其影響。
風險削減措施應包括預防事故(即減少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控制事故(即限制其范圍和時間)、降低事故長期和短期的影響(即減少其后果)等部分。從事故中總結的應急反應措施應用來預防類似事故的再發生,并考慮到控制和風險削減措施失敗的可能性和對措施進一步完善的需要。有效的風險削減措施和隨后的工作,要求有可行的管理和現場監督規定,并被操作人員理解和掌握。
7 規劃(策劃)
7.1 實施方案
公司應制定實現健康、安全與環境目標和指標的實施方案,其內容應包括
----規定公司的每一相關職能和層次實現健康、安全與環境目標和指標的職責;
----實現目標和指標的方法和時間表;
----資料需求。
方案可予細化,具體到組織運行的基本要素。方案中應包括對新活動的健康、安全與環境評審。
7.2 程序和工作指南
公司應編制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指南,以指導員工或其委托方實施,從而保持技術的完整性和有效地傳遞信息。
形成文件的工作程序應表述簡單、明確,易于理解,便于操作,縱橫接口嚴密。
采購和簽訂合同應有相應的工作程序,以確保供應廠商和公司委托方遵守公司有關方針的要求。
工作程序中可能涉及的例子見SY/T 6276-1997的附錄G(提示的附錄)
工作指南規定了在工作現場實施生產任務的操作方式。對實施健康、安全與環境的關鍵任務,由于不正確操作可能帶來有害影響,因此這些工作指南應形成文件并傳達到有關人員。
需要特定工作指南的生產活動的例子見SY/T 6276-1997的附錄H(提示的附錄)。
7.3 設施的管理
公司應建立井下作業設施管理的工作程序,以確保對健康、安全與環境的關鍵設施的設計、建造、采購、操作、維護和檢查達到既定目標并符合規定的準則。
對設備改造和新進設備,應進行健康、安全與環境危害和影響的評價。
保證設施完整的程序和系統,應強調結構完整、過程控制、點火控制和保護、檢測、關閉、應急反應和救生系統。
設計與標準之間的偏差需分析原因,確定消除風險及影響的措施需經專業人員和主管部門評審,管理者確認,并形成文件。
7.4 變更管理
公司應對人員、設施、過程和程序等永久性和暫時性的變化進行健康、安全與環境變更管理,并形成文件。
變更管理應包括
----變更原因和變更方案;
----對由于變更可能引起的健康、安全與環境風險的評價;
----對認可的變化應采取的削減風險的措施;
----由主管部門批準的變更實施方案。
可能影響整個健康、安全與環境計劃變更的例子見SY/T 6276-1997的附錄J(提示的附錄)。
7.5 應急反應計劃
公司應對可預見的突發事件系統地進行評審、分析和記錄,以便采取防范措施。
在井下作業施工設計中應考慮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要求。
公司應建立和完善對潛在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計劃,并形成文件,使之傳達到
----指揮和控制人員;
----應急服務部門;
----可能受到影響的員工和承包方;
----其他可能受到影響的相關方。
為評價應急反應計劃的效果,公司應制定有關定期進行訓練、演習和其他合適的方法來檢查完善應急反應計劃的程序,在必要時根據所獲得的經驗對應急反應計劃進行修訂。
程序還應包括對應急反應所需設備的定期評審和保養,使之處于完好狀態。
8 實施和監測
8.1 運行控制
公司應根據其方針、目標和指標,確定與所認定的重大風險有關的運行與活動,并對這些活動按以下要求加以規劃,確保它們在程序規定的條件下運行:
----建立并保持不偏離健康、安全與環境方針、目標的運行和活動的成文程序;
----在程序中規定運行標準;
----對于所使用的產品和服務中可標識的重大風險,建立和保持控制程序,并將有關的程序與要求通報供方與承包方。
8.2 監測
公司應建立和保持文件化的程序,對可能具有重大風險的運行與活動的關鍵特性進行常規的和非常規的監測與測量,其中包括、安全與環境的表現情況,有關的運行控制和對公司健康、安全與環境目標和指標符合情況的跟蹤信息記錄。
監測設備應予校準和妥善維護,并根據程序要求保存校準與維護記錄。
公司還應定期獲取有關數據,以評價對有關健康、安全與環境法律法規的遵守情況。
8.3 記錄
公司應建立和保持程序,用來標識、保存和處置健康、安全與環境記錄。記錄的重點應放在那些為實施管理體系所需要的記錄,以及有關目標和指標實現程序的記錄。這些記錄一般包括
----有關適用的健康、安全與環境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信息;
----投訴處理記錄;
----培訓記錄;
----過程、產品、設備信息;
----設備檢查、維護與校準記錄;
----有關供方、承包方信息;
----意外事故報告;
----應急準備與響應信息;
----重大風險信息;
----審核和評審結果;
----員工醫療記錄等。
公司應有一套系統以確保記錄的完整性、可靠性和易得性。還應規定記錄的保存期限,保證記錄可得性和保密性的措施。
8.4 不符合糾正措施
公司應制定不符合和糾正措施的程序文件,用來規定有關的職責和權限。對發生與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有關要求不符的情況,應進行調查與處理,并采取糾正措施。
對于糾正與預防措施引起對成文程序的更改,應實施修改后的程序文件,并予以記錄。
8.5 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
公司應建立和保持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已經發生和正在發生事故的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應明確各級對發生事故報告的范圍、程序和內容。事故報告的范圍應考慮到上級主管部門、地方政府、有關單位和員工。事故報告的內容一般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事故類型、危害及范圍等。
考慮到事故現場、人員和環境的需要,事故調查應盡可能快地開始。在進行事故調查時,應首先搞清楚是突發情況還是由于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的缺陷所引起的。事故調查應分析事故發和的原因和所造成的危害,從而明確事故發生的責任以及應采取的措施等。
應明確各類事故處理的原則和批準權限以及對責任者的處罰規定。
對于所發生事故與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有不相符合的情況,應修改程序文件,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9 審核和評審
9.1 審核
公司應制定并保持定期開展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審核的方案與程序,目 的是
----確定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是否符合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工作的計劃安排和本標準的要求,以及是否得到了正確的實施和保持;
----向管理者報送審核結果。
應根據被審核活動的重要性以及過去審核的結果,制定審核方案和審核程序。審核方案和審核程序應包括
----待審核的活動與范圍;
----審核的頻次;
----主持與實施審核的職責;
----審核結果的通報;
----審核員的能力;
----審核的步驟和方法。
審核工作可由公司內部人員或公司聘請的外部人員承擔,無論哪種情況,從事審核的人員都應做到公正、客觀。
9.2 評審
為了保持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的適應性、有效性和持續改進,公司最高管理者應定期或不定期對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進行評審。
評審范圍應當全面,但每次評審可適當確定重點內容。在設施使用的初期。應及時詳細地對設施進行評審。
評審內容一般包括
----審核結果的分析;
----方針、目標和指標的可行性分析;
----面對組織機構、技術手段、市場環境、顧客要求等變化的條件和信息、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各要素是否適用;
----批準重要的糾正和預防措施以及對體系的修改或補充。
公司應對評審的計劃、組織、準備、實施建立評審程序,并將評審過程、結果、結論形成文件以利于今后的持續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