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標準是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下達2004年行業標準補充計劃的通知》(發改辦工業[2004]195l號文)的安排制定的。直流輸電系統可靠性評價是電力可靠性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本標準是在《直流輸電系統可靠性統計評價辦法(暫行)》的基礎上,經過幾年的應用、修改、完善修編而成的。本標準實施之日起,代替原國家電力公司《直流輸電系統可靠性統計評價辦法(暫行)》(國電可[2000]03號)。
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電力行業可靠性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并負責解釋。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超高壓輸電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胡小正、賈立雄、丁釗、韓偉強、楊澤明、饒宏、林志波、王先開、肖遙、王鵬。
1 范 圍
本標準規定了直流輸電系統可靠性的統計辦法和評價指標。
本標準適用于我國境內的所有輸電企業對直流輸電系統可靠性進行統計、計算、分析和評價。統計的范圍從送端變電站的換流變壓器,到受端變電站的換流變壓器和線路,包括送、受端換流變壓器交流側的交流濾波器、電容補償器,以及相關的控制和保護設備(不包括交流母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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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2.1狀態分類術語
直流輸電系統自投運之日起,作為可靠性的統計對象,即進入使用狀態。使用狀態可分為可用狀態和不可用狀態。狀態劃分如圖1(英文縮寫參見附錄A)所示。
注:統計對象包括直流輸電系統和統計極。
圖1 直流輸電系統使用狀態劃分圖
2.1.1 可用 avaliable(A)
統計對象處于可以輸送電能的狀態稱為可用。可用又分為運行和備用。
2.1.1.1 運行 in service(S)
統計對象與電網相連接,并處于工作狀態稱為運行。運行又分為全額運行和降額運行。
2.1.1.1.1 全額運行 full capacity in service(FCS)
統計對象處于能按額定容量輸送電能的狀態。
2.1.1.1.2 降額運行 service in derated capacity(SDC)
南于統計范圍內設備的異常或缺陷導致統計對象不能運行在額定容量的狀態。
2.1.1.2 備用 reserve shutdown(R)
統計對象可用,但沒有投入運行的狀態。
2.1.2 不可用 unavaliable(U)
由于統計范圍內設備的異常或缺陷導致統計對象不能輸送能量的狀態。不可用可分為計劃停運和強迫停運。
如果是外部交流系統的故障或調度需要導致直流系統的停運,在計算系統的可靠性指標時,不計算在內,此時直流輸電系統為備用狀態。
對于系統而言,不可用指的是兩個極都處于不可用的狀態;對于統計極而言,不可用指的是該極處于不可用的狀態。
2.1.2.1 計劃停運 scheduled outage(So)
事先有計劃安排且向調度申請并由調度許可的停運。
如果計劃停運超出了事先計劃的時間,超出原計劃停運時間的那部分應計作強迫停運時問。
注:事先安排好的計劃停運主要是出于檢修、試驗和維修的需要。可以推遲到低谷負荷期間,對能量傳輸沒有影響的停運也可以歸類為計劃停運。
2.1.2.2 強迫停運 forced outage(FO)
統計對象處于不可用而又不是計劃停運的狀態。
強迫停運是由于不期望的設備問題引起的,如系統故障跳閘、設備緊急缺陷等必須立即停止運行、進行處理等情況造成的停運。
在某些情況下,在強迫停運期間,可以做一些下一次計劃停運期間的檢修工作。
2.1.2.3 雙極停運 bipolar total outage(BP)
系統兩個極在同一時間由同一原因引起的停運。雙極停運可分為雙極計劃停運、雙極強迫停運。
2.2 容量術語
2.2.1 額定輸送容量rated transmission capacity(Pm)
統計對象的設計輸送容量。
2.2.2 停運容量outage capacity(Po)
在降額運行狀態下,統計對象無法輸送的那一部分容量。
2.2.3 總輸送電量total transmission energy(TIE)
在統計期間,統計對象交換電量的總和。通常以送端的電量作為統計量。
2.2.4 降額系數outage derating factor(ODF)
在降額運行狀態下,統計對象按該次的降額容量折算到統計對象額定容量的等效系數。
(2)
式中:
i——統計對象第i次處于降額停運的運行狀態;
Poi ——統計對象第i次處于降額停運狀態下的停運容量,MW;
Pm——統計對象的額定輸送容量,MW。
2.3 時間術語
2.3.1 統計期間小時數 period hours(PH)
統計對象處于使用狀態下,根據需要選取統計期間的小時數。
2.3.2 可用小時數 available hours(AH)
在統計期間,統計對象處于可用狀態下的小時數。可用小時數又分為運行小時數和備用小時數。
2.3.2.1 運行小時數 sevice hours(SH)
在統計期問,統計對象處于運行狀態下的小時數(含降額運行小時數)。
2.3.2.2 降額運行小時數 service hours for derated capacity(SHDC)
在統計期間,統計對象實際處于降額運行狀態下的小時數。
2.3.2.3 備用小時數 stand by hours(SBH)
在統計期間,統計對象處于備用狀態下的小時數。
2.3.3 不可用小時數 unavailable hours(UH)
在統計期間,統計對象處于不可用狀態下的小時數。不可用小時數可根據不可用的原因分為強迫停運小時數(FOH)和計劃停運小時數(SOH)。
2.3.3.1 計劃停運小時數 scheduled outage hours(SOH)
在統計期間,統計對象處于計劃停運狀態下的小時數。
2.3.3.2 強迫停運小時數 forced outage hours(FOH)
在統計期間,統計對象處于強迫停運狀態下的小時數。
2.3.4 等效停運小時數 equivalent outage hours(EOH)
實際的降額運行時問按該次的停運容量折算到統計對象額定容量的等效停運時間。
(2)
式中:
i——統計對象第i次處于降額停運的運行狀態;
POi——統計對象第i次處于降額停運狀態下的停運容量,MW;
Pm —一統計對象的額定輸送容量,MW:
DCSHi——統計對象第i次處于降額停運狀態下的降額運行小時數,h。
3 評價指標與計算公式
3.1 能量可用率 energy availability(EA)
在統計期間,直流輸電系統能夠輸送能量的能力。
(3)
式中:
AH——可用小時數,h;
EOH——降額運行等效停運小時數,h;
PH——統計期問小時數,h。
3.2 能量不可用率 energy unavailability(EU)
在統計期問,由于計劃停運、強迫停運或降額運行造成的統計對象輸電能力的降低。
(4)
式中:
UH——不可用小時數,h;
EOH——降額運行等效停運小時數,h;
PH——統計期間小時數,h。
能量不可用率又可以根據停運的不同類型分為強迫能量不可用率(FEH)和計劃能量不可用率(SEU),它們的計算公式分別如下:
(5)
式中:
FOH——強迫停運小時數,h;
SOH——計劃停運小時數,h。
3.3 能量利用率 energy utilization(U)
在統計期間,統計對象實際輸送能量與額定輸送能量的百分比。
(6)
式中:
TTE——總輸送電量,MWh。
3.4 單極計劃停運次數 monopole scheduled outage times(MSOT)
在統計期間,直流系統發生單極計劃停運的次數。
3.5 雙極計劃停運次數 bipole scheduled outage times(BSOT)
在統計期間,直流系統發生雙極計劃停運的次數。
3.6 單極強迫停運次數 monopole forced outage times(MFOT)
在統計期間,直流系統發生單極強迫停運的次數。
3.7 雙極強迫停運次數 bipole forced outage times(BFOT)
在統計期間,直流系統發生雙極強迫停運的次數。
3.8 系統運行率 service rate of system(SR)
在統計期間,直流輸電系統處于運行狀態的概率。
(7)
式中:
SH——運行小時數,h;
PH——統計期間小時數,h。
3.9 系統雙極運行率 bipole service rate of system (BSR)
在統計期間,雙極同時運行的概率。
(8)
式中:
DSH——雙極同時運行小時數,h;
PH——統計期間小時數,h。
4 填 表 要 求
4.1 直流輸電系統基本情況表(見表1)
4.2 直流輸電系統基礎事件表(見表2)
4.2.1 事件序號
應按事件發生時間的先后順序填寫“1,2,3……”。
4.2.2 事件發生極
應按照事件發生所在極填“極1”或“極2”;雙極事件按單極分“極1”和“極2”填寫兩次,開始/閉鎖時間相同,事件原因相同。
4.2.3 事件開始/閉鎖時間
a) 計劃、強迫停運事件,應填入被統計極的閉鎖時刻。
b) 降額停運事件,應填入被統計極進入降額運行的時刻。
4.2.4 事件結束/解鎖時間
a) 計劃、強迫停運事件,應填入工作票結束的時刻。
b) 降額運行事件,應填入統計極能按額定容量運行的時刻。
4.2.5 工作票結束時間
向調度匯報本側系統恢復可用的時間。
4.2.6 降額容量
應僅在統計極處于降額運行狀態時填寫。
降額容量=統計極額定容量—降額運行狀態的容量(MW)。
例:統計極額定容量為900MW,由于某個設備發生故障降額運行在400MW,則停運容量為:900-400=500MW。
系統由于調度原因使統計極未運行在額定容量狀態,應按額定容量計算。
4.3 直流輸電線路保護動作情況表(見表3)
4.3.1 事件序號
應按事件發生時間的先后順序填寫“1,2,3,……”。
4.3.2 發生極
應填入繼電保護首先動作的極。
4.3.3 事件發生的起始時間
應填入繼電保護第一次動作的時間。
4.3.4 事件發生的終止時間
繼電保護動作后,如重合成功不應填寫。如重啟動不成功,應填入人工解鎖的時間。
4.3.5 極電壓
應填入繼電保護動作時整流器(逆變器)直流側的穩態運行電壓。正極填正數,負極填負數。
4.3.6 再啟動極電壓
應填入極再啟動的電壓。正極填正數,負極填負數。
4.3.7 再啟動次數
應填入繼電保護一次動作過程中,極再啟動的次數。
4.3.8 故障距離
應填入繼電保護測量到的故障點與本站的距離。
4.3.9 備注
應簡要描述引起保護動作的情況,如故障所在的塔號等。
4.4 統計對象事件原因分類表(見表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