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選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原則和要求,本標準適用于選用勞動防護用品。
2術語
2.1勞動防護用品
指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和職業危害的個人隨身穿(佩)戴的用品,簡稱護品。
2.2防護功能
指勞動防護用品所具有的某種防護能力。
2.3有效防護功能最低指標
指要求護品具有的最低的防護能力。
2.4有效使用期
指能達到有效防護功能最低指標的使用時間。
3作業類別
按接觸的能量(物質)的主要危險特性或特殊的工作條件作出分類,見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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