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督促整改安全隱患問題的函
2017-08-17
安全監管總局監督管理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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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安全監管總局監督管理三司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關于督促整改安全隱患問題的函
安監總廳管三函〔2017〕168號
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督導組于2017年6月29日至7月11日,對你省濱州、東營、濰坊、日照、臨沂等5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了督導,在現場指出了有關企業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現將有關隱患問題(見附件)反饋你局,請你局組織當地安全監管部門,下達執法文書,依法進行行政處罰,督促有關企業舉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實,同時,研究制定并切實落實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的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請你省于8月29日前將有關執法處罰及整改落實情況和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舉措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三司。
附件:有關安全隱患問題清單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7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