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近期隧道施工事故及救援情況的通報
2017-10-27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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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關于近期隧道施工事故及救援情況的通報
應指礦山〔2017〕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監管局,有關中央企業:
2013年至今,我國共發生隧道施工類事故(事件)39起,造成107人遇難、204人遇險,危害嚴重,教訓深刻,隧道施工安全生產形勢極其嚴峻。今年以來,接連發生4起隧道施工事故:5月2日,貴州省成貴鐵路七扇巖隧道在建工程發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12人死亡、12人受傷。6月21日,云南省大臨鐵路工程4標紅豆山隧道1﹟斜井,在掌子面開挖工序施工過程中突然冒出硫化氫氣體并突泥涌水,導致現場6名作業人員死亡。9月14日,云南省西雙版納玉磨鐵路曼么一號隧道,在開挖施工過程中,距隧道掌子面后方48米處發生坍塌,造成掌子面現場施工9名人員被困。9月30日,河北省營爾嶺隧道右洞在距掌子面約280m段落進行二次襯砌的換拱工作時,該段上部突然發生坍塌,隧道內掌子面位置有9人被困。事故發生后,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領導高度重視,及時派出工作組赴事故現場指導救援工作,特別是王玉普局長、孫華山副局長親赴河北省榮烏高速營爾嶺隧道“9·30”坍塌事故現場指導救援工作。
經過全力施救,云南省玉磨鐵路隧道“9·14”坍塌事故25小時后打通“生命通道”,51個小時后打通φ620mm大口徑逃生通道,9名被困人員全部救出;河北省榮烏高速營爾嶺隧道“9·30”坍塌事故,15小時后打通“生命通道”,經過100小時的連續奮戰,9名被困人員通過人工小斷面導硐被救出。應急處置與救援在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經初步分析,這些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問題:一是相關企業安全風險意識淡薄,對斷層、有毒有害氣體等不良地質條件的高風險性認識不足;二是施工現場風險管控不足,對現場各施工環節安全風險未能充分辨識、分析、評估;三是隧道施工事故應急救援能力不足,專業救援隊伍少,救援裝備配備不足。
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切實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隧道施工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堅決遏制違法違規生產行為,有效防范類似事故發生,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強隧道施工事故預防及應急能力建設。一是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關中央企業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開展風險預控,并結合本單位的特點,編制預案,開展應急培訓演練,配備應急救援設備和物資,消除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二是加強建設施工安全監督檢查和監管執法。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建設施工安全工作的督促指導和執法檢查,特別是針對隧道建設工程,要做到措施有效、執法有力、監管到位。三是要加強專業救援隊伍建設。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借鑒礦山、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成功經驗,進一步加強公路交通、鐵路交通等行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工作指導,根據所轄區域特點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科學配備,高標準建設高精尖隊伍,避免同地區相同功能的隊伍重復建設造成資源浪費。四是要提高應急救援隊伍戰斗力。公路交通、鐵路交通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要加強人員培訓和演練,嚴格應急裝備檢查維護,強化應急響應,確保事故發生后安全有效地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
二、健全完善隧道施工事故信息報送和應急聯動制度。一是要建立事故救援信息直報制度,有關中央企業要在接到隧道施工事故報告后立即將事故救援信息報送至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值班室(聯系電話:010-64463021,傳真:010-64463911),不得貽誤救援時間;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中救援裝備、專家或隊伍等救援力量不足時,要及時向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值班室提出支援需求。二是要強化所轄區域道路交通應急救援隊伍與其它行業應急救援隊伍的聯動協作,共享應急資源,開展協同救援演練,加強應急資源協調調度,協同響應。三是要建立應急資源快速投放協調機制和聯動程序,提高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物資的機動、運輸能力。
三、進一步規范隧道施工事故現場應急處置。一是施工單位發生事故或險情時,主要負責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組織搶救遇險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二是事發地人民政府要根據事故分級和相應的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組建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明確參與各方在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過程中的職責和任務,充分發揮事故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熟悉同類事故災害并有實踐經驗的救援專家作用,及時調集相應的應急救援裝備和隊伍,落實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措施,制定科學的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快速展開應急救援行動。三是事發地人民政府要及時發布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為應急處置與救援提供良好輿論環境。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