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主管廳(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海區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
今年10月以來,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事故頻發,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截至12月17日,共發生死亡(失蹤)3人及以上的事故14起,死亡(失蹤)124人,與去年同期相比減少1起、增加58人。其中,連續發生5起死亡(失蹤)10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10月3日,遼寧省丹東市漁船"遼丹漁25579"與貨輪"東展彩藝5號"發生碰撞沉沒,1人死亡,10人失蹤;11月11日,浙江省臨海市漁船"浙臨漁2261"與巴拿馬籍貨輪發生碰撞沉沒,1人獲救,11人失蹤;11月21日,山東省長島縣漁業輔助船"魯長漁運926"因超載沉沒,包括3名船員在內的7名人員獲救,另有非法搭載人員15人死亡、1人失蹤;12月7日,浙江省溫嶺市漁業輔助船"浙嶺漁運281"因船體漏水沉沒,4人獲救,16人失蹤;12月15日,浙江省奉化市漁船"浙奉漁11017"與利比里亞籍化學品船"臺塑10號"發生碰撞沉沒,1人獲救,19人失蹤。
針對當前漁業安全生產形勢嚴峻的狀況,為堅決遏制重大事故上升勢頭,切實做好今冬明春特別是2008年元旦和春節期間漁業安全生產工作,避免和減少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現緊急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切實履行漁業安全生產監管職能
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執政為民、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牢固樹立安全發展和"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對廣大漁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態度,在同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切實履行漁業安全生產監管職能。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漁政漁港監督機構,要認真貫徹全國漁政工作會議精神,把漁業安全生產管理作為當前的一項重點工作來抓,針對本地漁業生產特點,對今冬明春漁業安全生產工作做出部署,確保漁業生產安全。
二、強化檢查,消除事故隱患
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春節前要組織開展以漁船為重點的安全檢查活動。要深入漁船建造單位、漁業生產單位、漁港碼頭、漁船集中停泊點,有針對性地對重點環節進行檢查,查隱患、查漏洞、查死角、查整改。要重點針對近期發生事故的漁船船型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對帆張網、籠捕及漁運船等生產作業危險較大的漁船要登船檢查;對涉嫌擅自改變作業性質、非法載人載貨的漁業輔助船以及其他非法從事漁業生產的船舶,要立即責令停業并依法嚴肅查處;要嚴格漁船進出港簽證制度,對適航性能差和不按規定配備通訊、救生等設備及職務船員配備不齊等有安全隱患的漁船,堅決不準予離港,并要求其立即整改;要切實做好漁船特別是老舊、高危漁船檢驗工作,從源頭上嚴把漁船質量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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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強化教育,提高漁民安全生產意識和素質
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有效手段加強漁業安全生產宣傳,以重大事故案例開展警示教育,提高漁民安全生產意識與防范事故能力。重點開展以防風、防火、防霧、安全避讓和合理裝載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培訓和宣傳教育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演練,不斷提高漁民規范生產和海上自救、互救能力;教育漁民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技術規程,遵守值班了望制度,最大限度地減少人為事故特別是碰撞事故發生;倡導漁民落實漁船編隊生產制度,保證船隊與岸上通訊暢通。要加強與海事、氣象等部門的聯系,采取有效措施將近海航道和災害性氣象信息通知到漁船,積極引導漁民在作業過程中注意避開航道和及時收聽天氣預報。要利用春節期間漁民返港的有利時機,對到他國管轄海域、共管水域、公海和南沙生產的漁民進行涉外漁業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知識的宣傳培訓,增強其安全意識,避免發生涉外和重大漁業安全事件。
四、加強值班,積極應對突發事件
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要根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本級部門預案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完善24小時應急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切實落實崗位責任制。接到漁業船舶水上安全突發事件報告后,要立即核實有關情況,嚴格執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并在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積極組織漁業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行動。日常值班的漁業行政執法船要做到常備不懈,關鍵時刻"出得去船,救得起人"。
五、強化責任,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要嚴格執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及時上報安全事故信息,嚴禁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要在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認真參與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并對事故責任人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生的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要求,認真查明原因,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總結經驗教訓,提出并落實整改措施,避免類似事故發生。
沿海各省(區、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要針對近期漁業船舶水上安全重大事故頻發的實際,認真總結近年來特別是近期本轄區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事故發生的特點和原因,提出針對性強的措施和建議,形成書面報告,于2008年1月15日前分別報送至農業部漁政指揮中心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二司。
農業部聯系電話:010-64193005,64193006,傳真:010-64192955,電子信箱:fisheryccd@agr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