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好《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國辦發【2007】72號)文件精神,現就加強塑料購物袋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及違法查處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對塑料購物袋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建立塑料購物袋產品質量監督機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精神和總局有關部署,切實建立健全塑料購物袋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監督機制。要進一步做好三項重點工作:一是要全面完成對本地區塑料購物袋生產企業的清查建檔工作,查清查實企業數量、生產規模和產品品種,健全動態監管信息庫。二是要全面加強對塑料購物袋生產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特別是要將以前主要生產厚度小于0.025毫米超薄塑料購物袋的企業作為重點監督檢查對象,一查企業是否全面、徹底地停止生產超薄塑料購物袋,二查企業是否具備保證塑料購物袋符合標準的必備生產條件,三查企業是否按規定加貼(印)合格塑料購物袋產品標志。三是要堅持定期檢查、日常巡查和質量抽查相結合,建立長效監督機制。對不合格企業及產品嚴格后處理制度,督促企業進行整改,要加大曝光力度,嚴格召回制度,確保生產企業依法、依規、依照標準持續生產合格產品。
二、切實加大對塑料購物袋生產企業違規生產的執法查處力度,切實落實禁產限產規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組織執法人員,對令行不止、繼續違規生產的塑料購物袋生產企業切實加大執法查處力度。一是對目前仍生產厚度小于0.025毫米塑料購物袋的,或不按規定加貼(印)合格塑料購物袋產品標志的,以及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相應給予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生產的產品、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處罰。對屢禁不止、違法違規情況嚴重的,要依法從重嚴肅處理。二是加大對列入生產許可證目錄內的塑料袋產品的無證查處力度,規范和維護塑料袋產品的正常生產秩序。三是要研究推廣先進執法打假技術,加強對《塑料購物袋快速檢測方法與評價》等先進方法和標準的培訓宣貫,實現對不合格塑料購物袋的快速、有效識假打假。
三、切實做好禁產限產塑料購物袋的質量檢驗和技術服務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組織有關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等技術機構,圍繞新修訂的塑料購物袋國家標準,不斷提升檢驗檢測技術能力,積極研究使用快速簡易檢測方法,主動幫助生產企業采標貫標,有效服務質量監督和執法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高度出發,加強領導,認真部署,精心組織落實好對塑料購物袋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和違法查處工作。對監督檢查和執法查處中發現的重大情況,要及時上報總局。總局將適時組織對全國工作情況的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措施和工作責任落實到位。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