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舉辦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初訓班的通知
安監總廳培訓〔2009〕99號
各有關中央企業: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下達2009年安全培訓班計劃的通知》(安監總廳培訓〔2009〕37號)安排,決定在北京舉辦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初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未取得安全資格證書的中央企業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
二、培訓內容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2009〕32號)。
2.《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3.現代企業安全管理、風險管理。
4.安全生產應急體系建設及應急管理。
5.職業危害與職業病管理。
6.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管理。
7.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管理。
8.國外安全管理體系建設及先進管理經驗。
三、培訓時間、地點
時間:2009年7月31-8月6日(31日報到),共7天;
地點:北京稻香湖景酒店(北區),電話:010-587188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蘇家坨稻香湖公園內。
四、其他事宜
1.請有關中央企業積極組織人員參加,并將報名回執(附件1)于7月15日前傳真至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培訓中心(聯系人:薄書平、郭琳;聯系電話:010-84275761、84276030、84278394;手機:13910751036、13810880363;傳真:010-84273296)。
2.經培訓考核合格,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頒發安全資格證書。
3.參加培訓人員報到時需交學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及近期二寸彩色照片3張。
4.費用自理。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