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繼續做好安全生
產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和
報送工作的通知
安委辦〔2010〕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0〕15號,以下簡稱國辦通知)精神,及時掌握各地區、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工作進度,交流信息,通報情況,推進工作,現就繼續做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和報送等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健全信息統計月報制度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2007年以來連續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健全隱患排查治理統計數據報送制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從行業和部門兩個方面,自下而上,全面加強信息調度統計,每月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和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包括安全生產執法行動情況,下同)進行統計分析。
二、建立季度總結通報制度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組織、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繼續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同時,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季度總結通報制度,認真總結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經驗、有效做法和存在問題,提出下一階段工作安排及有關建議,每季度進行通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每季度將對各地區、各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予以通報。
三、加強信息統計報送工作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信息的報送工作,按照國辦通知等文件的要求,認真組織填報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報表,編報工作總結材料,完整、準確、及時地反映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逐步實現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制度常態化。
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附表1、附表2和附表3的要求認真填寫,于每月8日前將統計表、每季度結束后8日內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總結材料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計司。
聯系人:楊曉巖、楊麗茵。
聯系電話:010-64463285、64463290、64279676(自動傳真)。
電子信箱:ddc@chinasafety.gov.cn。
附表:1.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等工礦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表
2.交通運輸等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表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