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關于征集煤礦水害防治新技術和典型經驗材料的通知
煤安監司函辦〔2010〕18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有關企事業單位:
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和廣大煤礦企業及科研院校、地質勘探等單位積極開展煤礦防治水工作,按照“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認真落實“防、堵、疏、排、截”等綜合治理措施,煤礦防治水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是,一些地區和單位工作進展不平衡,相關措施不落實,先進適用技術和經驗未得到深入廣泛的推廣應用,煤礦重特大透水事故還時有發生。為進一步加強煤礦防治水工作,相互交流經驗,提高防治水技術和工作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透水事故,經研究,決定在全國范圍內征集煤礦水害防治新技術和典型經驗材料,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材料的主要內容
1.貫徹落實防治水“十六字原則”和“五項措施”的有效做法和經驗;
2.煤礦水害防治監管監察和行業管理的主要做法和經驗;
3.地質勘察新技術在煤礦防治水工作中的應用;
4.煤礦老空(窯)水防治新技術與新方法;
5.煤礦頂板水防治新技術與新方法;
6.煤礦底板水防治新技術與新方法;
7.預防暴雨洪水引發煤礦事故災難的防治技術和方法;
8.水體下安全采煤的新技術和方法;
9.物探技術在煤礦防治水中的應用;
10.地質及水文地質信息管理系統在煤礦防治水工作中的應用;
11.突水災害的快速治理技術和方法;
12.防排水設備、設施在煤礦防治水方面的應用;
13.水害應急救援新技術與新方法;
14.其它有關煤礦防治水的新技術和新方法。
二、有關要求
1.請各省級煤礦安全監管、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分別總結本單位相關工作經驗和做法;請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組織轄區內煤礦企業和科研院校等單位及有關專家學者,認真總結近幾年防治水工作,積極撰寫水害防治新技術和典型經驗材料。特別是曾發生水害事故的單位和地區,要通過總結防治水工作經驗教訓,推進工作落實,努力遏制水害事故。
2.典型經驗材料字數要控制在5000字左右,另形成內容摘要100字左右;上報時請注明聯系人和方式。屬個人撰寫的文章,請附作者簡介。本次征集典型材料截止時間為2010年11月底。
3.典型經驗材料完成后請發送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事故調查司。電子信箱:zhaols@chinasafety.gov.cn;聯系人:趙龍生;聯系電話:010-64463028,傳真:010-64463047。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事故調查司將組織專家審查,對典型經驗材料進行匯編,適時召開座談會,相互交流學習,大力推進煤礦防治水工作。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
二○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