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命名全國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的通知
安監總政法〔2011〕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有關中央企業:
近年來,全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科學理念,大力倡導先進安全文化,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創建活動的指導意見》(安監總政法〔2010〕5號)要求,深入開展企業安全文化創建活動,廣泛宣傳發動,細化實施方案,嚴格標準條件,深入推進安全文化建設,促進企業安全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為表彰先進,進一步激發各級各類企業開展安全文化創建活動的積極性,經組織專家評審、抽檢,按照優中選優的原則,從全國253家申報單位中評選出85家企業,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決定將上述企業命名為全國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
希望受到命名的企業珍惜榮譽,不斷創新,繼續努力探索安全文化建設的有效途徑,提高安全文化建設的質量和水平。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以及廣大企業要認真學習借鑒示范企業的好經驗好做法,廣泛開展安全文化創建活動,為推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實現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作出新貢獻。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