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安全生產監管(察)局,各控股公司、集團公司:
為認真落實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倉儲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結合上海實際情況,切實做好倉儲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以下貫徹意見:
一、為從源頭上確保倉儲設備設施的安全性能,貨架生產單位必須向客戶提供倉儲貨架的使用說明書,承載量等數據應在倉儲設備設施上明顯標注。
二、倉儲企業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應經專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建立相關設備的技術檔案,落實維修保養制度。
三、從事租賃、承租的倉儲企業應符合租賃廠房和場所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租賃雙方簽訂租賃合同時,應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職責。
四、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通知》要求,督促倉儲企業加強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工作,日常檢查要做好記錄,整改措施要落實到人。
上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OO四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