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冶金等工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預警系統技術標準(試行)》的通知
安監總廳管四〔2014〕6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為進一步提高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行業(以下統稱冶金等工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質量,提升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預警水平,根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9006-2010),我局制定了《冶金等工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預警系統技術標準(試行)》,現予以印發。
申請一級標準化的企業,需按照本標準建立預警系統。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把推動冶金等工貿行業企業建立安全生產預警系統,作為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重要途徑,督促二、三級企業參照本標準積極開展預警工作,全面辨識企業安全風險,提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水平。
各地區、各有關企業在實施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聯系(電話:010-64463853)。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