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金屬非金屬礦產資源地質勘查坑探工程安全專篇編寫提綱的通知
安監總廳管一函〔2014〕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根據《金屬非金屬礦產資源地質勘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5號),為規范金屬非金屬礦產資源地質勘查坑探工程設計《安全專篇》的編寫和審查工作,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制定了《金屬非金屬礦產資源地質勘查坑探工程安全專篇編寫提綱》(請從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下載),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對金屬非金屬礦產資源地質勘查坑探工程項目的安全監管,嚴格按照相關部門規章和標準的要求對其實施安全許可。坑探工程《安全專篇》應由承擔坑探工程項目施工并具有相應資質的地質勘查單位編寫;對于危險性較小的槽探工程項目,可不對其《安全專篇》進行審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