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于舉辦煤礦生產能力核定培訓班的通知
煤安監司函辦〔2014〕30號
各產煤省(區、市)煤炭行業管理部門:
為貫徹落實《煤礦生產能力管理辦法和核定標準的通知》(安監總煤行〔2014〕61號)要求,提高煤礦生產能力核定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規范煤礦生產能力核定工作。定于11月初舉辦煤礦生產能力核定培訓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內容
《煤礦生產能力管理辦法》和《煤礦生產能力核定標準》;重點地區煤與瓦斯突出煤礦生產能力重新核定的有關政策、要求;煤礦瓦斯抽采達標、通風、提升、供電、采掘、排水等各生產系統能力核定的具體操作方法和執行要求。
二、培訓時間、地點
時間:11月4日至5日全天培訓,11月3日報到。
地點:中國煤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地址:北京東燕郊學院大街200號興安苑交流中心)。
三、參加培訓人員
省級負責煤礦生產能力核定工作部門的分管負責人和主管處室負責人(名額分配見附件1)。
四、其他事項
1. 請參加培訓人員于11月1日前填寫報名回執(附件2),報國家煤礦安監局行管司。
2.請參加培訓人員提前熟悉乘車路線,合理安排行程(可乘坐地鐵至1號線至大望路站下,轉乘812路公交車至燕郊華北科技學院南門站下車即到)。
3.聯系人及電話:
中國煤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張翠榮:010-61591430(傳真)、13833440745;
國家煤礦安監局行管司喬鐵峰:010-64464044(傳真)、15810169278。
附件1:培訓班名額分配表
附件2:培訓班報名回執
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