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關于廢止安全社區綜合審定委員會有關文件的通知
安監總宣教﹝2016﹞1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總局機關有關司局,有關直屬事業單位、社團組織,有關單位:
按照中央巡視組關于安全社區工作的反饋意見,為規范相關工作,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對有關“安全社區”評審方面的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經研究,決定廢止《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調整安全社區綜合審定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安監總廳宣教〔2015〕61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成立安全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暨綜合審定委員會的通知》(安監總廳宣教函〔2015〕155號)。同時,其他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名義印發的文件中關于安全社區評審的內容和要求均不再執行。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