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宣教工作督導調研的通知
2016-12-01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
收藏
發表評論
【發布單位】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宣教工作督導調研的通知
廳函〔2016〕40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中共中央宣傳部、教育部、文化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中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以下統稱八部門)《關于加強全社會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的意見》(安監總宣教〔2016〕42號,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和工作部署安排,決定從11月底至年底前對各省(區、市)貫徹落實《意見》情況開展督導調研。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導調研目的
全面了解各。▍^、市)貫徹落實《意見》、開展安全生產宣教工作情況,研究制定下一步貫徹落實《意見》的重點任務和工作措施。
二、督導調研主要內容
(一)各省(區、市)宣傳貫徹《意見》實施方案制定情況。
(二)各省(區、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領導機制和工作協調機制建設情況。
。ㄈ└魇。▍^、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進企業、進學校、進機關、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進公共場所等“七進”情況。
。ㄋ模└魇。▍^、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平臺、機構、隊伍建設及經費投入等情況。
。ㄎ澹└魇。▍^、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開展情況,包括“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萬里行”、“安康杯”競賽、“青年安全生產示范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園”創建、“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及安全文化精品創作展播等活動。
(六)各。▍^、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存在的問題、下一步重點工作和有關意見建議。
三、總體安排
督導調研時間安排:11月30日—12月31日,分三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11月30日—12月10日,自查自改階段。由各。▍^、市)對貫徹落實《意見》、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情況進行自查自改,形成自查報告,并于12月10日前報送至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宣教辦)。
第二階段:12月11日—12月20日,督導調研階段。由八部門組成督導調研組,按照各。▍^、市)上報的自查報告,選取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市)開展督導調研活動(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第三階段:12月21日—12月31日,總結階段。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宣教辦)起草《活動督導調研報告》,經八部門安全生產宣教工作聯席會議通過后,報國務院安委會領導同志,同時抄送八部門領導同志。
四、有關要求
。ㄒ唬└鞯貐^要高度重視此次督導調研,做好本地區相關部門的協調聯絡工作。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層層落實責任,狠抓工作落實,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自查自改,并按時限報送自查自改總結。
。ǘ┒綄д{研組要嚴肅認真地開展督導調研工作,并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輕車簡從,廉潔自律。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宣教辦)聯系人及電話:王翼、王戀一,010-64464481(帶傳真)、64464479;電子郵箱:xcc@chinasafety.gov.cn。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6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