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明察暗訪云南省昆明市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情況的通報
2017-04-10
安全監管總局監督管理四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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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關于明察暗訪云南省昆明市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情況的通報
安監總廳管四函〔2017〕56號
云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監管局:
按照統一工作部署,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作組于2017年3月20日至23日赴云南省昆明市針對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情況開展明察暗訪,隨機抽查了燕京啤酒(昆明)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通過查閱資料、人員訪談、現場查驗等方式,檢查了作業審批、安全培訓、警示標識、檢測儀器、救援裝備、應急演練等方面情況,共發現隱患和問題49條。針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均建議屬地安全監管部門下達執法文書,責令宜良創宇紙業有限公司停產整頓,其余8家企業限期整改,F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和隱患
一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控不到位、危害認識不清楚。9家企業均未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造紙和醬腌菜生產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重點工作專項檢查情況的通報》(安監總廳管四函〔2016〕97號)有關要求,對本企業附屬污水處理系統開展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部分企業現場風險辨識管控不到位,宜良創宇紙業有限公司企業負責人認為只有紙漿池才可能發生中毒窒息事故,對其他有限空間未進行辨識;云南一條龍企業集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業主要負責人認為只有生產小米辣的腌制過程中才有可能溢出硫化氫等有毒有害氣體,其他類腌制食品均不會溢出硫化氫氣體;昆明麥克佬食品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區合興食品廠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對本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完全沒有開展風險辨識和管控。
二是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不落實,未按規定在作業場所設置警示標識。宜良創宇紙業有限公司審批制度形同虛設,建成投產2年多來,多次開展有限空間清淤作業但均未執行作業審批制度;昆明麥克佬食品有限公司、昆明市呈貢七甸醬菜廠、昆明市官渡區合興食品廠有限空間作業審批不規范;燕京啤酒(昆明)有限公司等啤酒飲料生產企業均未在密閉容器易發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部位設置警示標識,暫存罐、糖化罐等警示標識設置不規范,警示的風險與有限空間存在的實際風險完全不對應;昆明麥克佬食品有限公司的解凍池和昆明市呈貢七甸醬菜廠的腌制池未設置警示標識。
三是企業未按規定配備必要的檢測儀器通風裝備,已配備的存在不滿足要求或不會使用等問題。云南一條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配備的風機通風量不能滿足作業要求,宜良創宇紙業有限公司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儀失效、未配備通風裝備;昆明華獅啤酒有限公司和康師傅(昆明)飲品有限公司未按規定配備有毒有害氣體濃檢測儀,云南東晟紙業有限責任公司作業人員不會使用有毒有害氣體濃度檢測儀;昆明麥克佬食品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區合興食品廠、昆明七甸永圣醬菜食品有限公司均未按規定配備必要的通風檢測儀器裝備。
四是部分地區安全監管部門對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督促落實不力。在企業檢查過程中發現,部分企業不清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云南省安全監管局關于造紙和醬腌菜生產企業、工貿企業附屬污水處理系統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專項檢查工作的部署要求,被檢查企業均未開展工貿企業附屬污水處理系統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昆明麥克佬食品有限公司和昆明市官渡區合興食品廠為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醬腌菜生產企業,官渡區安全監管部門未按要求上報企業信息,存在排查不徹底、有遺漏、有盲區的問題。嵩明縣安全監管局將排查出6家工貿企業附屬污水處理系統檢查表上報至昆明市安全監管局,但是昆明市安全監管局未向云南省安全監管局上報,工作上下銜接有失誤。
五是部分地區安全監管執法發現的隱患不能督促企業整改到位。2016年3月16日,由宜良縣安全監管局針對宜良創宇紙業有限公司有限空間專項檢查出的6條問題和隱患,逾期一年部分問題和隱患仍然未完成整改。此次明察暗訪9家中的有6家企業被安全監管部門行政執法,均有行政執法記錄和文書,但均未按照《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9號)進行經濟處罰,“失之以軟、失之以寬”的問題突出。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加大推動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力度。2014年以來,云南省已發生3起工貿行業有限空間較大事故,占全國同期同類較大事故起數的9%,需引起高度警惕。云南省安全監管局要督促昆明市盡快整改此次明察暗訪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各省級安全監管局要將本通報傳達到轄區內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工貿企業,在全省范圍內針對此次明察暗訪發現的隱患和問題開展舉一反三,督促各地區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相關文件要求,進一步完善相關信息,加強專項檢查力度,推動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深入開展,并督促有關工貿企業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第59號令要求,重點從有限空間風險辨識和臺賬建立、警示標識設置、通風檢測作業儀器裝備配置、安全培訓等方面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管理,扎實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審批。
二是加大宣教培訓力度,提升有關人員的安全能力。云南省和各省級安全監管局要加大對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第59號令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相關文件要求的宣貫培訓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體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常識、事故警示等宣教工作,打通安全生產“最后一公里”。要加強對基層安全監管人員和有關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工作,督促企業積極開展針對一線作業人員的專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能力和操作水平,著力提升基層監管人員業務水平和有關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實現監管人員清楚查什么、怎么查,企業人員知道干什么、怎么干。
三是強化監管執法,提高涉事企業違規成本。云南省和各省級安全監管局在今年的監管執法計劃中要注重對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要求落實情況的檢查,加大監管執法的頻率和力度,注重執法質量和效果提升,堅決做到“查一處、改一處”,監管執法形成閉環,不斷提升安全工作基礎。對存在問題和隱患的企業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罰則進行行政處罰,提高涉事企業違法違規的社會和經濟成本,形成監管執法威懾力,督促有關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