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安徽省安慶市萬華油品有限公司 4 2 爆燃事故情況的通報
2017-04-14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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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安徽省安慶市萬華油品有限公司“4·2”爆燃事故情況的通報
安委辦〔2017〕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有關中央企業:
2017年4月2日,安徽省安慶市大觀經濟開發區萬華油品有限公司發生一起爆燃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傷。
經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2016年10月,萬華油品有限公司將其停產閑置的廠房違法租賃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江蘇省泰興市盛銘精細化工有限公司,該公司使用從網絡查詢的生產工藝,未經正規設計,私自改造裝置生產醫藥中間體二羥基丙基茶堿(未烘干前含有25%的乙醇)。2017年4月2日,操作人員在密閉的烘房內粉碎未經干燥完全的二羥基丙基茶堿,開啟非防爆粉碎機開關時,產生電火花,引爆二羥基丙基茶堿中揮發出的乙醇與空氣形成的爆炸性氣體,進一步引燃堆放在粉碎機周邊的甲醇、乙醇等易燃危險化學品,導致事故發生。事故詳細原因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事故暴露出事故相關企業法制意識淡薄、違法出租場所,生產工藝無正規來源、對工藝風險不了解、未經正規設計進行生產,部分地區對停產停工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監管缺失等突出問題。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防范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強對停產停工企業監管,嚴厲打擊違法出租場所設備等非法違法行為
各地區要結合正在開展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立即組織逐一排查轄區內所有停產停工企業,建檔造冊,全面準確掌握企業實際生產運行情況。對長期停產停工且安全許可證照或工商營業執照已經失效的企業,應當及時注銷其安全許可證照或工商營業執照。要進一步強化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打非治違”工作,重點嚴厲打擊違法出租場所設備、建設項目未經正規設計、未依法實施安全設施“三同時”、未經安全許可從事生產經營等非法違法行為。對發現存在上述行為的企業,要依法實施罰款、查封作業場所、吊銷相關許可等處罰,同時要依法嚴肅查處企業法人代表、實際控制人,對造成事故的,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責任。
二、提高準入門檻,防范化工產業轉移過程中帶來的新風險
近年來,一些經濟發達地區的落后化工產能跨地區轉移傾向越來越明顯,但部分地區招商引資、引進化工項目的安全準入門檻過低,致使一些工藝技術落后或不成熟、設備設施不可靠的化工項目落地,加之承接地區安全管理能力不足,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呈易發多發態勢。有關地區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這條紅線,高度重視化工產業轉移和發展過程中的風險防控,結合實際制定“禁、限、控”目錄,嚴把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準入關,嚴格安全條件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切實提高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本質安全水平。
三、扎實開展精細化工安全風險評估工作
近年來,醫藥等精細化工企業由于對反應安全風險認識不足、對工藝控制要點不掌握等原因,引發的火災、爆炸事故時有發生。各地區和有關企業要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7〕1號)要求,指導和督促本轄區或所屬的相關企業認真開展反應安全風險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完善風險控制措施,不斷降低安全風險;及時跟蹤評估結論,全面掌握并研判本地區、本單位精細化工企業的風險情況。到2020年,凡列入評估范圍的精細化工生產裝置,未進行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的,不得投入運行。
四、全力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各地區和有關企業要認真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電視電話專題會議精神,按照本地區、本單位實施方案,全力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別是要做好全面摸排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建立安全風險分布檔案、形成電子圖、建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數據庫;盯緊盯牢危險化學品港口、罐區、場站、倉庫等重點區域,積極穩妥推進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工作;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加強日常執法處罰力度,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等重點工作。
請迅速將本通報傳達到市(地)、縣級安全生產委員會和所有化工及危險化學品企業,并切實督促抓好貫徹落實。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