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2017年非煤礦山企業復產復工安全生產驗收工作的通知
2017-05-02
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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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轉發河北省安全監管局
《關于規范2017年非煤礦山企業復產復工安全生產驗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廳函〔2017〕9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近日,河北省安全監管局印發了《關于規范2017年非煤礦山企業復產復工安全生產驗收工作的通知》(冀安監管一〔2017〕7號),重點對2017年春節、“兩會”期間階段性停產停建以及長期停產停建非煤礦山復產復工驗收活動的組織實施、驗收程序提出了明確要求,細化了露天礦山、地下礦山和尾礦庫復產復工驗收標準,并設置了復產復工否決條件。現轉發給你們,供學習借鑒。
附件1: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2017年非煤礦山企業復產復工安全生產驗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2:
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基本條件驗收表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