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青浦城區發生重大災情時,需要居民和人員疏散時,按有關預案確定的方法實施。
1、當發生災害性地震(六級及六級以上)
疏散時機:當接到六級以上地震預報或發生六級以上地震時,應根據事先制定的計劃迅速組織人員疏散。
疏散對象:以兒童、婦女、老人、殘疾人、專家等人員為優先。
疏散方向(地域):城鎮中心區域居住人員以附近空曠地域(學校操場、運動場、廣場、綠地、寬廣馬路兩旁及地下工事)為疏散地;農村人員以就地疏散為主。
疏散組織:當接到六級或六級以上地震預報和發生六級以上地震時,根基災情,需進行人員疏散時,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各鎮抗災辦,應迅速發展派出疏散安置組人員,到居民小區及人群密集地段指導組織人員疏散,或以家庭、街道(居委會)、村、企業為單位,組織人員向預定地域疏散。
2、當發生重(特)大化學事故
當發生重(特)大化學事故時,并事故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時,由區民防辦調集有關應急救援隊伍組織事故區域附近的居民和人員進行疏散。
3、戰時疏散
原則:
戰時疏散有臨戰疏散和緊急疏散兩種方式,以緊急疏散為主、就近隱蔽為主。
時機:
根據上級發布的預先號令,實施臨戰疏散和隱蔽。戰爭突發時,實施緊急疏散和隱蔽。
對象:
臨戰疏散、隱蔽的對象主要是必須重點保護的專家、學者、高級技術人才以及老弱病殘中的部分人員等。緊急疏散、隱蔽的對象主要是重點目標周圍的各類人員以及部分學齡前兒童和中小學生等。
地域:
區中心城區及各鎮中心居住人員,根據安排以附近的民防地下工事或空間及空曠地隱蔽、疏散為主。城鎮附近及農村居民以就近農村和空曠地疏散為主。
組織:
區中心地區人員疏散和隱蔽由區人防指揮部派人專門負責居民及需堅守工作崗位人員的疏散、隱蔽。各鎮(工業園區及下屬街道、居委會)按上級指令并按預先制定的疏散計劃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