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安全生產領導,規范南海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的工作制度,明確安委會及其辦公室的主要職責,制定本制度。
安委會是區政府設立的非常設議事協調機構,不代替區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安委會的主要任務是,在區政府領導下,統籌、指導、督促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研究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一、機構組成
(一)安委會由區政府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區經貿局(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局、財政局、監察局、規劃建設局、市政局、總工會、交通局、教育局、發展計劃局、外經貿局、國土資源局、農業局、勞動保障局、衛生局、環保局、工商局、質監局、旅游局、廣播電視局、檢察院、氣象局、文化局、公安消防大隊、公安交警大隊、南海日報社、廣電集團佛山南海供電分公司的領導組成。
(二)安委會下設辦公室,作為安委會的工作機構,具體負責安委會的日常工作,安委會辦公室設在區經貿局(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由區經貿局、公安局等單位派干部參加。
(三)安委會成員單位因工作需要變更其參加安委會的成員時,需報經安委會主任同意后,由安委會印發通知;安委會成員單位變更時,報經區政府有關領導和安委會主任同意后,由安委會印發通知。
二、安委會主要職責
(一)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研究、部署和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工作。
(二)定期分析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三)協調安委會各成員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并對各有關部門,各鎮(區)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組織對各鎮(區)安全生產責任人進行履職考核。
(四)完善各鎮(區)、各部門的安全生產領導職責,督促各級領導落實安全生產領導職責。
(五)組織開展推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六)必要時,協調駐我區部隊參加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七)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事項。
三、安委會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聯系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并協調有關工作。
(二)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各鎮(區)貫徹落實安委會決議和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情況,并向安委會報告。
(三)受區人民政府委托、組織對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四)組織全區安全生產大檢查,指派安委會副主任或委員帶領檢查組開展工作。
(五)定期匯總全區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提出改進工作的措施和意見,并向安委會報告。
(六)必要時組織專家組對全區重特大事故調查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重大事故隱患進行調查、研究和評估。
(七)承辦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及安全生產表彰、經驗交流等重要活動。
(八)倡導安全文化,推動全區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大型的安全生產宣傳活動。
(九)承辦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工作制度
(一)安委會全體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由安委會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會議議題由主持人確定。
(二)安委會主任認為有必要時,可臨時召開全體會議或有關成員、有關部門參加的專題會議。
(三)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每季度應向安委會簡要報告本系統安全生產形勢和安全生產工作情況,下年初報告上年情況和本年度的工作安排和部署。
(四)安委會文件由安委會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簽發;安委會辦公室文件由安委會辦公室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簽發。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南海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如下:
主 任:何新行(副區長)
副主任:陳錦標(區府辦副主任)
黃永堅(區安監局局長)
委 員:何賜錫(區監察局)
黎天賜(區勞動保障局)
沈耀光(區質監局)
利汝華(區總工會)
仇錦珠(區規劃建設局)
王志高(區交通局)
葉慧靈(區農業局)
盧志雄(區公安局)
黃銳雄(區檢察院)
何根(區工商局)
譚兆裕(區衛生局)
邵振才(區環保局)
馮小劍(區氣象局)
何克承(南海日報社)
招煜強(區廣播電視局)
麥恩光(區外經貿局)
江啟強(區財政局)
譚旭生(區發展計劃局)
張三蝦(區市政局)
吳賜成(區教育局)
陳勝安(區旅游局)
江爵盛(區文化局)
林佐坤(區國土資源局)
李紹其(區行政執法局)
彭武森(區消防大隊)
麥松生(區交警大隊)
張益滔(廣電集團佛山南海供電分公司)
黃亞玄(南海海事處)
安委會辦公室設在區安監局(聯系電話:6323234),由黃永堅兼辦公室主任,潘振駒(區公安局)、李端強(區安監局)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