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燃燒
2006-11-21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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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燃燒,也稱直接火焰燃燒,就是用可燃的有害廢氣當作燃料來燃燒的方法。
直接燃燒法的條件,就是有害廢氣是可燃的,即有害廢氣的濃度在燃燒極限濃度之內。一個設計得好的燃燒器可以使熱值僅為3400kJ/m3的氣體維持燃著不熄,而不需要輔助燃料;某些情況下預熱320~370℃,熱值更低的氣體也可燃著;高爐氣就是低熱值而能維持燃燒的典型例子。H2S與空氣混合,有足夠熱值維持燃燒,通過燃燒可以回收硫磺,消除其高毒惡臭,但生成的SO2需進一步處理。劇毒的HCN,也可在空氣中燃燒,然后排入大氣。多種可燃氣體或多種溶劑蒸氣混合存在于空氣中,只要濃度較高,都可以直接燃燒。如果濃度高于燃燒上限,則可以混以空氣再燒。許多情況是廢氣所含的可燃組分在燃燒下限以下,這就需要加入一定數量的天然氣或其他輔助燃料,以維持燃燒。
直接火焰燃燒,通常在1100℃以上進行。燃燒完全的產物是CO2、N2和水蒸氣。直接火焰燃燒系統中,廢氣中的有機物或溶劑蒸氣只作為燃料,并在燃燒中提供主要熱量。否則,應當另選熱力燃燒或催化燃燒的方法。
直接燃燒的設備,可以使用一般的爐、室,把可燃廢氣當燃料使用。也可用燃燒器。敞開式的,特別是垂直位置的直接燃燒器稱作“火炬”。火炬很少用于溶劑蒸氣,而只用于有很少灰分的廢燃料氣。火炬易受天氣影響,特別是大風時可使某些未燒掉的燃料氣擴散。火炬燃燒意味著白白浪費燃料。
碳氫化合物氣體直接燃燒時,往往產生黑煙。碳氫化合物中H/C重量比愈低,愈容易產煙。H/C≥0.33的,較為易燃而無煙。H/C低而火炬燃燒產煙時,可以于燃點溫度射入水蒸氣,而H/C愈低則需水蒸氣愈多。
直接燃燒法,適用于與空氣混合后濃度接近燃燒下限、或者不加空氣即為可燃的廢氣。這就是說,只適用于有害廢氣中含可燃組分濃度較高,或者燃燒氧化后放出的熱量(即熱值)比較高的氣體。因為,只有燃燒氧化放出的熱量能夠補償被傳給周圍而移去的熱量,才能維持燃燒區域的溫度,也才能繼續維持燃燒。直接燃燒法不能應用于可燃組分濃度低的有害氣
體。
——摘自《安全科學技術百科全書》(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3年6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