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動火
2006-11-21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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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ond-orderfire
a.原油儲量在1001~10000m3的油庫、聯合站,圍墻以內爆炸危險區域范圍內的在用油氣管線及容器帶壓不置換動火;
b.小于1000m3的油罐(包括原油罐、煉化油料罐、油污罐、含油污水灌、含天然氣水罐)的動火;
c.1000~10000m3原油庫的原油計量標定間、講量間、閥組間、儀表間及原油、污油泵房的動火;
d.鐵路槽車原油裝卸棧橋、汽車罐車原油罐裝油臺及卸油臺的動火;
e.天然氣凈化裝置、集輸站及場內的加熱爐、熔劑塔、分離器罐、換熱設備的動火;
f.天然氣壓縮機廠房、流量計間、閥組間、儀表間、天然氣管道的管件和儀表處動火;
g.煉化生產裝置區的分離器、容器、塔器、換熱設備及輕油罐、泵房、流量計間、閥組間、儀表間;液化石油氣充裝間、氣瓶庫、殘液回收庫的動火;
i.輸油(氣)站、石油液化氣站站內外設備及管線上的動火;
j.油罐區防火堤以內的動火
----摘自SY6455-2000陸上石油工業安全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