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確定工地潛在的火災、爆炸事故或緊急情況等作出應急準備和響應,預防火災、 爆炸事故的危害,保護工地財產和職工人身財產安全,確保工地各項任務的順利進行。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在工地內易燃易爆液體、 氣體、 化學品、 作業點或場所可能發生的火災、 爆炸等緊急情況。
3、應急準備
3、1 成立應急指揮中心和應急小分隊
應急指揮中心組長;管理
成員;學習 安全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公安科;內部火警應急電話為:白天657341 夜間:657291 對講機號碼為:46800
3、2 應急指揮人員職責;
3、2、1 堅守工作崗位。
3、2、2 熟悉火災、爆炸撲救流程。
3、2、3 熟悉內、外應急聯系電話號碼,并定期檢驗。
3、2、4 熟悉項目工地的防火重點要害部位和主要路線。
3、2、5負責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的疏散和撤離。
3、3 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的重點防火部位
3、3、1 油庫、化工庫、集中辦公區、氣瓶庫、物資儲存庫、作業點及施工場所、試驗室、招待所等。
3、4 內外應急聯系方法、步驟和要求:
3、4、1項目工地應急指揮中心在施工現場明顯處公示“應急指揮中心電話號碼”。
3、4、2 一旦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后,所轄單位首先聯系項目工地應急指揮中心。
3、4、2、1與應急指揮中心聯系須明確的內容:
1)聯系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2)事故單位(部門)名稱;3)事故現場具體位置和路線;4)說明是什么物資燃燒;5)簡要事故原因。
3、4、2、2聯系人要經應急指揮中心人員同意后方可掛斷電話。
3、4、2、3確認聯系后,發生火災事故的單位安排人員在現場主要路口處接應。
3、4、3 應急指揮中心在因火勢無法控制或發生重大火災的情況下,負責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求救。
3、4、3、1對外消防機關聯系須明確的內容:
1) 聯系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2)單位名稱;被困或受傷人員數量;3)事故現場具體位置和路線;4)說明是什么物資燃燒;5)簡要事故原因;6)其它有關事項。
3、4、3、2聯系人要經對方同意后方可掛斷電話。
3、4、3、3確認聯系后,應急指揮中心安排專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
3、5 應急物資、設備及管理
3、5、1項目工地應急指揮中心必須配備的應急設備、物資有:外線電話、內線電話、消防器材、消防斧、指揮哨子等。
3、5、2根據有關規定定期對應急設備、物資等進行檢驗。
3、5、3公安科定期對施工現場、生活區的消防器材、設施進行定期檢查,確保其性能完好有效性,并定期維護,保養和更換,保證消防通道的暢通。
3、5、4公安科以自有警力為主體成立應急小分隊。
3、5、5安全監察部門負責在施工中發生意外事故時的組織搶險和搶救工作。
3、5、6辦公室、物業管理部門負責協助處理事故的救援工作。
3、5、7工地醫務室負責緊急事故發生時對人身傷亡的救護工作,執行《人身意外傷害應急準備與響應方案》。
4、應急響應
4、1 應急指揮中心人員接到發生火災爆炸信息,作好記錄,及時反饋給應急指揮中心負責人,并迅速組織應急小分隊趕到事發現場。
4、2到達事故現場后,撲救人員要正確戴好防毒面罩,防止撲救人員在撲救過程中,中毒或受傷等。
4、3嚴格按照“先救人后救火”、“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進行撲救。
4、4火場指揮及任務
總指揮: 管理
副指揮: 安全 體系 運作
火場總指揮根據火場情況和警力下達救人、保護設備和滅火命令,堅持“迅速、科學、果斷、冷靜、”和“救人優于救火”的原則,靈活處置火場情況。
4、4、1任務:接到緊急事故報警后,集合應急小分隊,根據火場情況及時果斷地下達有關命令。
4、4、2負責指揮火災現場撲救,下達布置救人、搶護設備和滅火命令,保證通訊暢通,及時向上級有關領導匯報火場情況,請示處理指示。
4、4、3下達布置現場及外圍警衛命令,保證現場安全,道路暢通。
4、4、4負責向“119”報警求救。報警時要詳細報告起火的有關情況,并安排專人在通往火災現場的主要路口接應、引導公安、消防人員及車輛。
4、4、5接警后及火災撲救時遇有問題,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4、4、6火災撲救完畢后,負責現場保護工作。
4、4、7協助公安消防、機關和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找出火災爆炸事故見證人和報警人了解情況,形成文字材料報工地安全生產委員會。
4、4、8負責善后處理工作。
4、4、8、1責任單位負責清點人數,有無傷亡人員。
4、4、8、2聯系醫院,搶救傷員。
4、4、8、3統計火災損失的主要設備、設施、物資以及經濟損失。
4、4、8、4清點、回收、統計消防器材的使用數量,安排專人歸位或集中,需維護的報分管領導。
4、4、8、5指導有關崗位人員做好記錄(起火時間、參加撲救人員,核對消防器材的數量等,整理后上報公安保衛部)。
4、4、8、6通知或聯系有關部門安排人員清理現場、打掃衛生。
4、5撲救分組及方案
火災現場撲救隊:分四組。
1組:由應急指揮中心人員帶領10人為火災撲救組
任務:接警后迅速在5分鐘內到達現場:首先進行現場偵察,根據火災情況,報警或利用現場配備的滅火器材,確保人身安全,戴好防毒面罩,在火災現場上風的方向進行撲救。
2組:由應急指揮中心人員帶領5人為替補組
1)負責消防器材、消防水帶的供用和補充。
2)發現火災撲救組有缺人或不足時,馬上參與或補充。
3)隨時觀察了解火災的發展動向,如有新的起火點馬上
變為第二火災撲救組,執行其相關的任務。
3組:由應急指揮中心人員帶領3人為警衛組
任務:負責向地方消防部門及駐地派出所報警,請求配合外圍警衛,人員的疏散、交通疏導等工作,保證現場安全。
4組:由應急指揮中心人員帶5人為傷員、物資搶救組
任務:配合醫務部門對火場傷員的救護;配合物資部門對重要物資的搶救工作。
4、6 應急要求
4、6、1參加現場滅火人員要沉著冷靜、遇險不慌、按照“應急要求”執行程序操作。
4、6、2做好自我安全健康防護工作,救火中要先救人再救火,應急中要靈活運用救人、搶救保護設備、設施和救火的方式方法。
4、6、3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按照作戰方案,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做到令行禁止。
4、6、4公安消防機關到達火災現場后,所有人員要積極主動并服從他們的指揮和安排,協助做好火災撲救和現場警衛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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