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30發布 [pdf格式]1 總則 1.1 目的 為了規范工業鍋爐能效測試與系統運行能效評價工作,特制訂本規則。
1.2 適用范圍 本規則適用于符合以下條件的工業鍋爐及其系統的能效測試與評價 (1)額定壓力小于3.8MPa的蒸氣鍋爐和熱水鍋爐; (2)有機熱載體鍋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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