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14發布 2007-03-01實施[pdf格式]
1范圍本標準規定了梯級水電廠集中監控工程設計的基本要求。本標準適用于總裝機容量在100MW-2400MW范圍內的大中型梯級水電廠集中監控工程設計。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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