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1-03發布 2001-01-01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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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配電網自動化系統遠方終端的技術要求、功能規范、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配電網10kV及以上各種饋線回路的遠方終端和中壓監控單元(配電自動化及管理系統子站)以及配電變壓器遠方終端。用于遮蔽場所和戶外使用的分散安裝的測控單元, 可參照使用。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最新版本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