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20發布 2007-12-01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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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標稱電壓為220kv及以上、頻率50Hz的緊湊型交流架空線路以及220kv以下、頻率為50Hz的交流架空線路用復合相間間隔棒(以下簡稱相間間隔棒)技術條件的一般要求、試驗方法、選擇原則、檢驗規則、驗收、包裝、運輸和貯運、安裝。
本標準適用于220kv及以上、頻率50Hz的緊湊型交流架空線路以及220kv以下、頻率為50Hz的交流架空線路,且安裝地點的海拔1000m及以下,環境溫度在-40℃~+40℃之間。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