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22發布 2009-12-01實施[pdf格式]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火力發電廠熱工保護系統在電源、邏輯、保護系統配置及設備選擇等方面應遵循的設計原則和設計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汽輪發電機組容量為125MW~1000MW級的凝汽式火力發電廠新建、擴建和改建工程的設計,也適用于50MW級及以上的供熱式機組的熱電廠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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