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0.1 為保障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規定電力線路施工過程應遵守的安全規定和應采取的措施,制定本規程。 1.0.2 本規程適用于新建、改建、擴建的交流35kV、直流±400kV(含接地極線路)及以上架空輸電線路和10kV(含6kV)及以上電力電纜線路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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