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氯化鈷 HG/T 4821-2015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發布日期】2015-07-29
【實施日期】2016-01-01
【標準狀態】現行
【文件大小】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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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工業氯化鈷的分型,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鈷精礦、粗制鈷鹽和含鈷廢料生產的工業氯化鉆。該產品主要用于制作電池材料、電子材料、催化劑材料、電鍍材料及其他鈷鹽的原料,還用于油漆催干劑、陶瓷著色劑、氨吸收劑、干濕指示劑及變色硅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