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08-31發布 1986-05-01實施[word格式]
本標準等效采用IEC79?4?1975年第二版《爆炸性氣體環境中的電氣設備一第四部分一引燃溫度試驗方法》。 1 范圍本試驗方法用來測定化學-上純凈的可燃液體和氣體在空氣中大氣壓下的引燃溫度(自燃溫度)。 2 定義本標準使用的有關術語,采用下述定義:2.1 引燃ignition可燃液體或氣體在被加熱的試驗燒瓶內,發生清晰可見的火焰和(或)爆炸的化學反應,這種反應的延遲時間不超過5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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