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9-17發布 2001-06-01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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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的4.1.1,4.1.3.5;4.1.3.6,4.1.3.7,4.1.4,4.1.5.2,4.1.5.3,4.2.7.1和7.4.2為強制性條款,其余為推薦性的。
本標準是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1996年制修訂國家標準計劃,由國家經貿委安全生產局、全國勞動防護用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于1999年4月下達的對GB12011?1989《絕緣皮鞋》、GB12015?1989《低壓絕緣膠鞋》和GB12016?1989《絕緣鞋(靴)絕緣性能試驗方法》三項標準進行修訂的任務起草的。
本標準在起草過程中,參考了ISO/DIS 8782:1994《安全防護鞋類要求和試驗方法》、ANSIZ41.4?1982《防電傷害鞋》和FOCT 13385?1984《聚合材料制的電氣絕緣工作鞋技術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