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30發布 2010-07-01實施
[pdf格式]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拋(噴)丸設備設計人員、制造廠和供應商以及使用者應遵循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本標準適用于對工件表面進行拋丸、噴丸或拋噴丸聯合加工處理的各類拋(噴)丸設備(以下簡稱設備)。
本標準也適用于構成拋(噴)丸設備組件的各單元和輔助設備。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