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09發布 2006-09-01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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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圍
GB 5226的本部分適用于電氣和電子設備與機械系統,包括以協同方式在一起工作的一組機械,但
不包括系統更高層次的方面(例:系統之間的通信)。
本部分可應用于額定電壓高于 1 OOOVa. c.或 1 5oOVd. c.。但不超過 36 kV和額定頻率不超過
200 Hz的情況下工作的設備或設備的部件,對較高的電壓或頻率,需滿足特殊要求。
在本部分中“高壓設備"一詞也夜蓋了作為在高壓下工作的設備整體中部分的低壓設備。除非特別
注明,本部分中的技術條件主要適用子高壓下工作的部分。這些技術條件引用GB 5226. 1-2002,亦適用于高壓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