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09發布 2011-08-01實施[pdf格式]1 范圍
GB 12476的本部分規定了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的設計、結構、試驗和標志的要求,規定在設備外殼內充入一定的保護氣體(空氣或惰性氣體),使其壓力高于外部環境壓力,以防止粉塵進入不含可燃性粉塵釋放源的外殼,避免在外殼內形成可燃性粉塵環境。 本部分還規定了結構和試驗的具體要求,包括擬用于可燃性粉塵環境中正壓保護型“pD”電氣設備的防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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