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疆自治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部署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的要求,2008年,新疆將積極推進安全誠信體系建設:
一是研究制定安全生產誠信評價標準,圍繞安全意識、安全行為、安全環境和安全能力控制,構建安全誠信機制。
二是建立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記錄,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法制意識。
三是建立社會監督機制,對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企業、場所以及發生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予以通報和曝光,督促整改。
四是開展安全生產誠信評價試點工作,將生產經營單位及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和行為,納入誠信企業、先進模范等涉及企業的評優選先必備條件。
五是推行安全生產承諾管理,凡有對外服務窗口的生產經營單位,都要向政府、向社會做出安全生產承諾,并選擇部分單位代表在安全生產月咨詢日會場公開進行安全生產承諾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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