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煤監局紀檢組召開了各分局(站)上半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會議由局紀檢組長馬和平同志主持,各分局(站)總支(支部)書記和局機關黨委書記、機關紀委書記、局政務大廳負責人、局紀檢組(監察室)的同志參加了會議。會議期間,紀檢監察室主任王主昌同志傳達中紀委駐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局長王武崎同志來吉林調研時的講話;共同學習了中共中央關于《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傳達了省整治建設經濟軟環境領導小組關于《進一步加強治理軟環境整治建設工作意見》。各分局(站)黨總支(支部)書記對本單位上半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匯報。局紀檢組副組長劉世興同志宣讀了吉林煤礦安全監察局黨組七月份開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動月工作的安排意見,與會人員進行了座談討論。
馬和平同志在聽取各分局(站)總支(支部)書記關于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匯報后,對各分局(站)上半年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給予了肯定,并對下半年隊伍建設、特別是黨風廉政建設重點工作提出了要求。
1、繼續深入學習黨十七大精神,用十七大精神統一思想,統一行動,提高認識,指導工作。認真學習胡錦濤總書記在第十七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和溫家寶總理在國務院第一次廉政工作會議上重要講話,深刻領會精神實質,重點抓好我局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通過組織學習,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性、迫切性和嚴峻性。對今年上半年全國煤監系統隊伍中發生的違法違紀案件,我們要吸取深刻的教訓,決不能掉以輕心。各單位一定要按照局黨組年初布置的反腐敗工作任務,扎扎實實地抓好落實。
2、要認真組織全體監察員學習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關于全省檢察機關開展查辦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瀆職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吉檢發[2008]13號),促進促進監察執法工作。
(1)這次專項活動是吉林省檢察院根據國家最高檢察院的統一部署開展的,歷時一年半的時間,從2008年5月開始-2009年11月結束。
(2)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檢察機關這次專項活動的重要性,一定要提高認識,正確對待,認真配合。
(3)認真搞好自查工作,促進煤礦監察執法工作的開展。
3、關于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省局已經下發文件,要求各單位認真組織學習《工作規劃》。下一步,我們將在深入學習的基礎上,按照國家安監總局制定的貫徹實施意見,把《工作規劃》提出的任務和要求,融入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工作中,推進"三個執法",促進隊伍建設。
4、認真開展好7月份"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動,活動的有關要求,年初省局黨組已經做了安排和部署,各單位要按黨組關于"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動的具體安排,認真抓好落實。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做到嚴密組織,不走過場,力求收到實效。開展此項活動要有布置、有內容、有檢查、有總結、有成效。學習中談認識和體會要結合本單位和本人實際,做到學以致用,單位及個人要將此項活動的開展情況單獨做好記錄。
(2)在開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動中,做到警示教育內容和形式豐富多彩。請有關部門的同志做一次"正確履行職責,防止職務犯罪"的專題輔導報告。有條件的單位可以組織參觀警示教育基地,達到使大家深受教育的目的。
(3)開展這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動,要同開展"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和開展向張巨魁同志先進事跡學習活動結合起來,不斷促進隊伍建設、廉政建設和監察執法工作深入開展。
5、進一步嚴格執行國家安監總局制定的"九條紀律",切實保證"三個執法"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工作的實施。各分局(站)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和完善有關反腐倡廉方面的制度或禁令,規范執法的行為,做到廉潔公正執法。在下半年工作中,還要做好以下有關工作:
(1)局機關黨委要對各單位黨建工作進行檢查,請按照機關黨委的要求做好準備。
(2)7月份"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動中,局紀檢組要進行巡視檢查。活動結束后,各單位要認真進行總結并將情況及時上報局紀檢組監察室。
(3)認真搞好上半年罰沒款收繳使用情況的檢查。
(4)認真檢查各單位開展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監督措施落實情況。
6、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和認真開展加強治理軟環境整治工作。需要向社會公開的內容,要全部公開,主動接受監督。今年省整治建設經濟軟環境領導小組《關于進一步加強治理軟環境整治工作意見》中,明確要求我們系統全省檢查評比考核工作,涉及煤礦安全監察業務的各級干部,我們必須認真加以重視;省局也要針對省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向各單位及時轉發省政府有關加強治理軟環境整治工作方面的規定和要求,按照規定的有關程序和要求開展工作,力爭把監察執法工作做得更細致更扎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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