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鞏固整治成效,防止“三合一”場所“回潮”或新增“三合一”場所現象的產生,寧波市江北區基層建立“六項”制度抓好“三合一”場所整治工作,進一步促進轄區安全生產狀況穩定好轉。
一是建立聯動制度。建立工作通報、每月督查、隱患情況報送等工作制度,充分發揮相關部門及全體基層安管干部的職能作用,構建起橫向部門聯合,縱向區、街道、村(社區)、企業“四級”聯動的工作機制。
二是建立排查制度。按照區域責任劃分,把責任落實到具體的人,并由行政村、社區及相關職能部門實行一個季度拉網式大檢查,一個月一次巡查,同時注重把專項整治與隱患排查治理有機結合起來,做到層層排摸。確保隱患不留死角。
三是建立例會制度。召集各行政村、社區的治保主任和相關職能部門的安全員每季度召開一次工作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整治工作分析會,全年召開一次年度工作總結會;另外要求各行政村、社區對照實際情況,在全年內召開4次以上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四是建立整改制度。將排查出的“三合一”場所全部登記建檔,實行“一企一檔,分類治理”,一般隱患由安監站與所涉及村(社區)一同督促整改,重大安全隱患由安監站形成書面報上級主管部門確認后聯合執法,確保整改的期限、整改的內容、整改的措施以及整改的責任人全部落實到位。
五是建立報告制度。要求各行政村、社區及職能部門每月25日前向街道、鎮安監站報送“三合一”場所排摸情況,每季度向街道、鎮匯報一次“三合一”場所整治工作進展情況。
六是建立督查制度。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每月對轄區內的“三合一”企業進行一次督查,每次督查不少于5家企業。檢查時詳細規范記錄企業存在的安全隱患,對存在隱患的企業當場發放《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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