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會昌縣交警部門將運用巡邏車車載電子顯示屏宣傳交通安全法規作為一種全新的交通安全宣傳方式,轄區一千多公里的道路上隨處可見它的身影,進一步擴大了交通安全法規的宣傳效果和群眾覆蓋面。
今年以來,會昌交警先后配備了7臺具有車載顯示屏的巡邏警車,按照上級要求全部配備給中隊及事故科使用。同時組織相關民警對車載電子顯示屏使用進行了系統培訓,確保每位民警都能正確、熟練地使用車載電子顯示屏。讓廣大民警轉變觀念,充分認識到了巡邏車車載電子顯示屏開展交通安全提示宣傳的顯效性。
為提升宣傳效果,會昌交警大隊所有車輛所在科室中隊將車載電子顯示屏宣傳提示語的播放模式一律設置成固定顯示模式,他們采用的提示宣傳的內容增加了疏導交通提示語、針對惡劣天氣提示語和配合中心工作等幾個方面。如:雨天路滑、請減速行駛、路面積水、請緩慢通行、為民服務、平安是福、安全才能回家、戴好頭盔等,作為“平安問候、安全提醒”的日常工作之一。另外,大隊要求這些車輛凡是發動離開隊部營房,不管是上路巡邏、設點執勤、疏導交通、勘查現場、執行警衛開道,還是執行其它交管勤務,一律馬上開啟顯示屏,啟用相適應的顯示內容,直到歸隊停車。
該大隊由辦公室專門負責其設備維護方面工作,哪部巡邏車顯示屏有故障時,由技術人員進行及時修復,使車輛顯示屏盡可能多地參與到日常勤務巡邏工作中。同時強化內部監督,明確紀律,分管領導分組監管所在科室中隊車載顯示屏使用情況,發現一次未按要求使用的,立即給與糾正,并予以通報一次。車載顯示屏作為宣傳交通法規的良好平臺和流動的宣傳陣地,正不斷發揮它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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