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學習實踐活動學習調研階段取得實效,范縣河務局制定四項措施促進學習實踐活動順利開展。
一是明確學習形式。實行集中學習與分散學習相結合,把每周二五定為“集中學習討論日”;二是學習調研階段不允許缺課,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必須經過主管領導批準,并及時進行補課;三是注重活動實效。定期展評學習筆記和心得體會,凡心得體會又敷衍了事的,責令重寫;四是加強督導考核。定期對參加學習情況進行檢查,避免形式主義,力求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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