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jié)期間是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的易發(fā)期和高發(fā)期,是加強黨風建設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關鍵時期,山東兗礦集團東灘礦及時給全礦黨員干部戴上廉政“緊箍咒”,確保過一個廉潔、文明、祥和的節(jié)日。
東灘礦對全礦黨員、管理人員提出“十不準”:不準用公款搞相互走訪、相互宴請等拜年活動;不準違反規(guī)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不準以任何名義濫發(fā)獎金、津貼、補貼、實物和突擊花錢行為;不準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不準以任何名義向下屬單位、管理服務對象和職工群眾轉嫁費用負擔,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不準借婚喪嫁娶等事宜收錢斂財;不準參加賭博和搞封建迷信活動;不準以任何借口用公款組織干部職工及家屬外出旅游;不準涉足帶有色情服務內容的歌舞廳、美容廳、夜總會以及洗浴按摩等社會娛樂服務場所;不準工作日中午飲酒。這個礦還對全礦各單位執(zhí)行“七不準”規(guī)定的情況進行檢查,對頂風違紀的進行嚴肅查處,并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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