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區全面排查區內非煤礦山存在的各類隱患和“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落實汛期防汛、防雷擊、防倒塌、井下防治水等各項安全措施,連續降雨超過50毫米或天氣預報為“暴雨”時,必須立即停止生產,撤出井下所有人員,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促進全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式持續穩定。
淄川區部署開展的非煤礦山“打非治違抓責任”活動要求,全區各級、有關單位、礦產公司、非煤礦山企業要結合正在開展的防治水會戰大檢查活動,安排部署本轄區、本單位的安全整治工作。非煤礦山受河流威脅的礦井,必須立即落實防范措施,各非煤礦山都必須配備應急救援隊伍,健全應急裝備,制定、修訂應急預案,并及時進行演練,6月15日前,地下礦山必須完成停產撤人演練。
執法行動將重點對下列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地下礦山超層越界、不按批準礦種生產的;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違法違規進行項目建設的;重大隱患瞞報不報或不安規定期限予以整改的;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或無證上崗的;拒不執行安全監督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露天礦山一證多點、未按照批準上下限開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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