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多的交通參與者中,不乏一時聰明之輩,他們在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不是按照交通安全法規的要求,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和迅速報警,而是存在僥幸心理,趁著無人知曉之際迅速逃逸。孰不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重要路段和場所設置的電子監控系統往往抓拍了他們交通肇事的全部過程。
2009年8月26日17時22分,日照交警東港大隊122值班室接到群眾報警:在日照北路農村信用社門口,停放在此的一輛轎車被撞受損,肇事車輛逃逸。
值班民警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勘查時發現,轎車受損部位系被車輛倒車時撞擊所致,而現場走訪中沒有人能說出肇事車輛的特征和行蹤。不過,這沒有難倒經驗豐富的現場勘查民警,他們立即想到了在農村信用社安裝的監控系統,遂立即與信用社領導取得了聯系。
果然,通過調查監控發現了事故發生的全過程:一懸掛魯LZ00**號牌轎車在倒車時,一不小心撞到了停在信用社門口的魯LB29**號牌轎車上。
得知肇事車輛號牌后,現場勘查民警立即返回大隊查閱公安內部車管網,通過網上留有的聯系方式及時找到了車主劉某。于是,在無可辯駁的事實面前,劉某只能如實地供認了自己肇事逃逸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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