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 “嚴厲整治酒后駕駛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延續至12月底”的部署要求,鞏固前期整治成果,興國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認真總結前段查處酒后駕駛的經驗做法,查找薄弱環節,創新整治方法,以“巧、活、罰”三字訣,繼續保持對酒后駕駛違法行為嚴管嚴查嚴處,進一步推進酒后駕駛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縱深開展,再掀整治酒后駕駛專項行動的新高潮。
“巧”:在檢查點的設置上,突出整治重點,主要針對轄區酒店、飯店、酒吧、KTV等較為集中的餐飲娛樂場所,在興塘商城、巴蜀風大酒店、平安夜總會等道路前后路口,以設立固定檢查點、輔之以移動查緝等方式,確保執勤點民警相互呼應、互相支援,有效防止酒后駕駛人發現前方設卡而掉頭逃避檢查行為,形成多點打擊,確保不留盲點、死角。
“活”:針對轄區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出現的規律及特點,突出整治時間,實施分時管理。7:30時至21時,以餐飲、酒店、飯店等比較集中的區域為重點;23時至次日1時,則以酒吧、KTV等娛樂場所較為集中的區域為重點。同時,靈活安排勤務時間,實施分時上崗、錯時整治,并適當將整治觸角延伸至農村及城鄉結合部,既從時間上實現管理無縫隙覆蓋,又確保了整治區域的全覆蓋。
“罰”:對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一律按照公安部“四個一律”進行上限處罰,無論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一視同仁,不搞特殊化,實行“零容忍”,使酒后駕駛成為司機不敢觸碰的高壓線。同時,采取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方式,規范執法,嚴密取證,讓違法行為人心服口服,達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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