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為進一步抓好春節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全局職工度過一個安定祥和的春節,保證各項治黃工作的正常開展,菏澤河務局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對春節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單位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認真做好惡劣天氣安全生產工作,要認真應對雨霧冰凍惡劣天氣帶來的不安全因素和災害,提高應對防范能力,嚴防各類事故發生;搞好宣教工作,克服麻痹思想,認真抓好各項安全教育,把職工的思想統一到為治黃等各項工作創造安全和諧的大環境上來;做好防凍和防凌工作,搞好取暖鍋爐、壓力容器和基層煤爐取暖的安全管理,堤防巡查和冰凌觀測人員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防止凍傷、滑倒摔傷等意外發生;加強辦公家屬區的用電、用氣和用煤取暖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指定煙花爆竹燃放點,嚴禁在車輛停放區燃放鞭炮、煙花等易燃易爆品;嚴格單位公車管理,實行車輛封存制度,任何人不等以任何理由用公車辦私事,值班的車輛也不得交于非專職駕駛人員駕駛;嚴格節日值班帶班制度,加強信息聯系,要切實安排好節日值班和防火防盜等工作,對職工加強安全治安教育,保證春節期間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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