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黃委內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治黃事業科學、安全發展,近日,黃委制定出臺了《黃河水利委員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在安全生產保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事故等級劃分、安全生產獎勵與處罰等方面,提出了適合黃委內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更加嚴格的要求。
《規定》要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當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行統一監督管理與分級監督管理相結合、綜合監督管理與專業監督管理相結合的原則。《規定》明確,各單位(部門)是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主體,必須依法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各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分管其他業務工作的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相關領導責任。
《規定》還明確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各級領導干部實行“一崗雙責”,各級領導應當把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做到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安全文化網 m.zl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