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臨沂市郯城縣化工廠發生氯氣泄漏事故,事故共造成120多人不同程度的中毒。這起事故在社會上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液氯、液氨儲存使用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遏制安全事故的發生,臨朐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立即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對液氯、合成氨以及劇毒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企業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一、檢查形式。采取企業自查和縣安監局組織專家檢查相結合的方法。
二、檢查突出以下幾個方面的重點內容: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山東省化工裝置安全試車工作規范》和《十個嚴禁》的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訂和執行情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的建立健全和落實情況;安全培訓情況;自動控制及聯鎖報警、緊急停車、尾氣吸收和重大危險源監控等措施的落實情況;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重大危險源監控情況;應急管理情況,事故應急預案是否針對性、操作性較強,并定期進行演練,應急救援設施和物資是否完備等;安全標準化建設情況。
三、幾點要求:
1、各有關企業檢查工作要認真細致,全面排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依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徹底進行整改,加大安全生產資金投入,落實整改責任,確保更改到位。
2、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安監部門要充分發揮各級執法監察隊伍和專家的作用,深入每家企業全面檢查,診斷問題,提出整改措施,跟蹤督導落實,確保危險化學品領域生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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